减宣者,杨人也。以佐史无害给事河东守府。卫将军青使买马河东,见宣无害,言上,徵为 大厩丞。官事辨,稍迁至御史及中丞。使治 主父偃及治淮 南反狱,所以微 文深诋,杀者甚众,称为敢决疑。数废数起,为御史及中丞者几二十 岁。王温舒免中尉,而宣为左内史。其治米盐,事大小皆关其手,自部署县 名曹实物,官吏令丞不得擅 摇,痛以重法绳之。 居官数年,一切 郡中为小治辨,然独宣 以小致大,能因力行之, 难以为经。中废。为 右扶风,坐怨成信,信 亡藏上林中,宣使郿令格杀信,吏卒 格信时,射 中上林苑门,宣下吏诋罪,以为大逆,当族,自杀。而杜周任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