减宣者, 杨人也。以佐史无害给事河东守府。卫将军青 使买马河东,见宣无害 ,言上,徵为大厩丞。官事辨,稍迁至御史及中丞。 使治主父 偃及治淮南反狱,所以微 文深诋,杀者甚众,称为 敢决疑。数废数起,为 御史及中丞者几二十岁。王温舒免中尉, 而宣为左内史。其治米盐,事大小皆 关其手,自部 署县名曹实物,官吏令 丞不得擅摇,痛以 重法绳之。居官数年,一切郡中为小治辨,然独宣以小致大,能因 力行之,难以为经。中废。为右 扶风,坐怨成信 ,信亡藏上林中 ,宣使郿令格杀信,吏卒格信时,射 中上林苑门,宣下吏 诋罪,以为大 逆,当族,自杀。而杜周任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