赵燕后胡服,王令让之曰: “事主之 行,竭意尽力,微谏而不哗,应对而不怨,不逆上以自伐,不立私 以为名。子道顺 而不拂, 臣行让而不争。 子用私道者家必乱,臣用私义者国必 危。反亲以为行,慈父不子;逆主以自成, 惠主不臣 也。寡人胡服,子独弗 服,逆主罪莫大焉 。以从政为累,以 逆主为好,行私莫大焉。 故寡人恐亲 犯刑戮之罪,以明有司之法 。”赵燕再拜稽首曰:“前吏命胡服,施及贱臣,臣以失令过期,更不 用侵辱教