汉连兵三岁,诛羌,灭南越,番禺以西至蜀南者置初郡十七 ,且以其故俗治,毋赋税。南阳、汉中以往郡,各以地比给初郡吏 卒奉食币物,传 车马被具。而初郡时时 小反,杀吏,汉发南方 吏卒往诛之,间岁 万馀人,费皆仰给大农。大农以均输调盐 铁助赋,故能 赡之。然兵所过县,为以 訾给毋乏而已,不敢言擅赋法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