十二月,上曰:“法者 ,治之正也,所以禁暴而 率善人也。今犯法已 论,而使 毋罪之父母妻子同产坐之, 及为收帑,朕甚不 取。其议之。”有司皆曰:“民不能 自治,故为法以禁之。相坐坐收,所以累其心,使 重犯法,所从来远矣。 如故便。”上曰: “朕闻法正则民悫,罪当则民从。且夫牧民而导之善者 ,吏也。其既不能导,又以不正之法罪之 ,是反害於民为暴者 也。何以禁之?朕未见 其便,其孰 计之。” 有司皆曰:“陛下加大惠,德甚盛,非臣等所 及也。请奉诏书,除收帑诸相坐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