而富商大贾或蹛财役贫,转毂百数 ,废居居邑, 封君皆低首仰给。冶铸煮盐,财或累万金,而不佐国家之急 ,黎民重困。於是天子与公 卿议,更钱造币以赡用, 而摧浮淫并兼之徒。是时禁 苑有白鹿而少 府多银锡。自孝文更造四 铢钱,至是岁四十馀年, 从建元以来,用少,县官往 往即多铜山而铸钱,民 亦间盗铸钱,不可 胜数。钱益多而轻,物 益少而贵。有 司言曰:“古者 皮币,诸侯以聘享。金有三等,黄金为上,白金为中,赤金为下。今半两钱法重四铢 ,而奸或盗摩钱里取鋊,钱益轻薄 而物贵,则远方用币烦费不省。”乃以 白鹿皮方尺,缘以藻缋,为 皮币,直四十万。王侯宗室朝觐聘享,必以皮币荐璧,然 后得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