於是上使 御史簿责魏其所言灌夫,颇不雠,欺谩。劾系都司 空。孝景时,魏其常受遗诏,曰“事有不便,以便 宜论上”。及系,灌夫罪至族,事日急,诸公莫敢复明言於上。魏其 乃使昆弟子上书言之,幸得 复召见。书奏上,而案尚书 大行无遗诏。诏书独藏魏其 家,家丞封。乃劾魏其矫先帝诏,罪当 弃市。五年十月, 悉论灌夫 及家属。魏其良久乃闻 ,闻即恚,病痱,不食 欲死。或闻上无意杀 魏其,魏 其复食,治病,议定不死矣。 乃有蜚语为恶言闻 上,故以十 二月晦论弃市渭城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