元朔六年中 ,衡山王使人上书请废 太子爽,立孝为 太子。爽 闻,即使所善白嬴之长安上书,言孝作輣车镞矢,与王御 者奸,欲以败孝。白嬴至长安,未及上书,吏捕嬴,以淮南 事系。王闻爽使 白嬴上书,恐言国阴事,即上书反告太子 爽所为不道 弃市罪事。 事下沛郡治。元年冬, 有司公卿下沛郡求捕所与淮南谋反者未得,得陈喜於衡山王子孝家。吏劾孝首 匿喜。孝以为陈喜雅数与王计谋反,恐其发之,闻律先自告除其罪,又疑太子使白嬴 上书发其事,即先自告 ,告所与谋反者救赫、陈 喜等。廷尉治验,公卿请逮捕衡 山王治之。天子曰:“勿捕 。”遣中尉安、大行息即 问王,王 具以情实对。吏皆围王宫而守之。中尉大行还, 以闻,公卿请遣宗正、大