减宣者,杨人也。以佐史无害给事河东 守府。卫将军青使买马河东, 见宣无害,言上,徵 为大厩丞。官事辨,稍迁至御史 及中丞。使治主父 偃及治淮南反狱 ,所以微文深诋,杀者甚众,称为敢决疑。数废数起,为 御史及中丞者几二十岁。王 温舒免中尉, 而宣为左内史。其治米 盐,事大小皆关其手, 自部署县名曹实物,官吏令丞不得擅摇,痛以重法绳之。居官数年,一切郡中为小 治辨,然独宣以小致大,能 因力行之,难以为经。中废 。为右扶风,坐怨成信, 信亡藏上林中,宣使郿令 格杀信,吏卒格 信时,射中上林苑门 ,宣下吏诋罪,以 为大逆,当族,自杀。而杜周任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