十八年,初,宣公爱夫 人夷姜,夷姜生子伋, 以为太子,而令右公子傅之。右公子为太子取齐女,未入室,而宣公见所 欲为太子妇者 好,说而自取之, 更为太子取他女。宣公得齐女,生子寿、子 朔,令左公子傅之。太子伋母 死,宣公 正夫人与朔共谗恶太子伋。宣公自以其 夺太子妻也,心恶太子,欲废之。及闻其恶,大怒,乃使太 子伋於齐而令 盗遮界上杀之,与太子白旄,而告 界盗见持白旄者杀之。且行,子朔之兄 寿,太子异母弟也, 知朔之恶 太子而君欲杀之,乃谓太子曰:“界盗见太子白旄,即杀太子,太子可 毋行。”太子曰:“逆父命 求生,不可。”遂行。寿见太子不止,扑盗其沧旄 而先驰至 界。界盗见其验,即杀之 。寿已死,而太子伋又至,谓盗曰:“所当杀乃我也。”盗并杀太子伋,以报宣公。宣公乃 以子朔为太子。十九年,宣 公卒,太子朔立,是为惠公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