弘为人恢奇多闻,常称以为人主病不广大,人臣病不俭节。弘 为布被,食不重肉。後母死 ,服丧三年。每朝会议,开陈其端,令人主自择,不肯 面折庭争。於是天子察其行敦厚,辩 论有馀, 习文法吏事,而 又缘饰以儒术,上大说之。二岁中,至左 内史。弘奏事 ,有不可,不庭辩之。尝与主爵都尉汲黯请间,汲黯先发之,弘推其後,天子常说,所言皆听,以此日益亲贵。尝与公卿约议,至上前,皆倍其约以 顺上旨。汲黯 庭诘弘曰:“齐人多诈而无情实,始与臣等建此议 ,今皆倍之,不忠。” 上问弘。弘谢曰:“夫知臣者以臣为忠,不 知臣者以臣为不忠。”上然弘言。左右幸臣每毁弘,上益 厚遇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