汉连兵三岁,诛 羌,灭南越,番禺以西至蜀南者置初郡十七,且以 其故俗治 ,毋赋税。南阳、汉中以往郡,各以地 比给初郡吏 卒奉食币物,传车马被具。而初郡 时时小反, 杀吏,汉发南方吏卒往诛 之,间岁 万馀人,费皆仰给大农。大农以均输调盐铁助赋,故能赡之。然兵所 过县,为 以訾给毋乏而已, 不敢言擅赋法矣