贾生以为汉兴至孝文二 十馀年,天下和洽,而固当改正朔,易服色,法制度,定官名,兴礼乐,乃悉草具其事仪法,色尚黄,数用五 ,为官名,悉更秦之法。 孝文帝初即位,谦让未 遑也。诸律令所更定,及列侯悉就国,其说皆自贾生发之。 於是天子议以为贾生任公卿之位。绛、 灌、东阳侯、 冯敬之属 尽害之,乃短贾生曰: “雒阳之 人,年少初学, 专欲擅权 ,纷乱诸事。”於是天子後 亦疏之,不用其议,乃以贾生为长沙