汉连兵三 岁,诛羌,灭南越,番禺以西至蜀南者 置初郡十 七,且以其故俗治,毋赋税。 南阳、汉中以往郡,各 以地比给初郡吏卒奉 食币物,传车马被具。而初郡时时小反,杀吏,汉发南方吏卒往诛之,间岁 万馀人,费 皆仰给大农。大农 以均输调盐铁助赋,故能赡之。然兵所过县,为以訾给毋乏而已,不敢言擅赋法