燕王曰:“夫忠信,又 何罪之有也?”对曰:“足下 不知也。臣邻家有远 为吏者,其妻私人。其夫且归,其私之者忧之。其牺曰: 公勿忧也,吾已为药酒以 待之矣。后二日,夫至。妻使妾奉卮酒进 之,妾知 其药酒也,进之则杀主父,言之则逐主母,乃阳僵弃酒。主父大怒而笞之。故 妾一僵而其酒,上以 活主父,下以存主母也。忠至如此,然不免于笞, 此以忠信得罪者也。臣之事,适不幸而有类妾之弃酒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