燕王曰:“夫忠信,又何罪之有也?”对曰:“足下不知 也。臣邻家有远为吏者,其妻私人。其夫 且归,其私之者忧之。其 牺曰:公勿忧也,吾 已为药酒以待 之矣。后二日,夫至。妻使妾奉卮酒进 之,妾知其药酒 也,进之则杀主父,言之则逐主母,乃阳僵弃酒。主父大怒而笞之。故 妾一僵而其酒,上以活主父,下以存 主母也。忠至如此,然不免于笞,此以忠信得罪者也。臣之事,适不幸而有类妾之弃酒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