於是上使御史簿责魏其所言 灌夫,颇不雠,欺谩。劾系都司空。孝景 时,魏其 常受遗诏,曰 “事有不便, 以便宜论上”。 及系,灌夫罪至族,事日急,诸公莫敢复明言於 上。魏其乃使 昆弟子上书言 之,幸得复召见。 书奏上, 而案尚书大行无遗诏。诏书独 藏魏其家,家丞封。乃劾 魏其矫先帝诏,罪当弃市。五年十月,悉论灌夫及家属。魏 其良久乃闻 ,闻即恚,病痱,不食欲死。或闻上无意杀魏其,魏其复食,治病,议定不死矣。乃有蜚语为恶言闻上,故以十二 月晦论弃市渭城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