十二月, 上曰:“法者,治之正也,所以禁暴 而率善人也。今 犯法已论, 而使毋罪之父母妻子同产坐之,及为收帑,朕甚不取 。其议之。” 有司皆曰:“民不能自 治,故为法以禁之。相坐坐收,所以 累其心,使重犯法,所从 来远矣。 如故便。”上曰:“朕 闻法正则民悫,罪当则民从。且夫牧民 而导之善者,吏也。其既不能导,又以不正之法罪之 ,是反害 於民为暴者也。何以禁 之?朕未见 其便,其孰计之 。”有司皆曰:“ 陛下加大惠 ,德甚盛,非臣等所及也 。请奉诏书,除收帑诸相 坐律令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