厉公者,陈 文公少子也,其母蔡女。文公卒,厉公兄鲍立,是为桓公。桓公与他 异母。及 桓公病,蔡人为他杀桓公鲍及太子免而立他 ,为厉公。厉公既立,娶蔡女。蔡女淫於蔡人,数归,厉公亦数如蔡。桓公之少子林怨厉公杀其父与兄 ,乃令蔡 人诱厉公而杀之。林自 立,是为庄公。故陈完不得立,为陈大夫。厉公之杀,以淫出国,故春 秋曰“蔡人杀陈他” ,罪之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