,身体不得摇,骨肉不相任,故喘 ,不当医治 。脉法曰“年二十脉气 当趋,年三十 当疾步,年四十当安坐, 年五十当安卧,年六十已上气当大 董”。文王年未满二十,方脉气之 趋也而徐 之,不应天道 四时。後闻医灸 之即笃,此论病之过也。臣 意论之,以为 神气争而邪气入,非年 少所能复之也,以故死 。所谓气 者,当调饮食,择晏日,车步广志,以適筋骨 肉血脉,以泻 气。故年二十,是谓“易 ■”。法不当砭灸,砭 灸至气逐。 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