其治与宣相 放,然重迟,外宽,内深次骨。宣为左内史, 周为廷尉,其治 大放张汤而善候伺。上所欲挤者,因 而陷之;上所欲释者, 久系待问而微见其冤 状。客有让周曰:“君为天 子决平,不循三尺法,专以人主意指为狱。狱者固如是 乎?”周 曰:“三尺安出 哉?前主所是著为律,後主所是疏为令,当时为是,何古之法乎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