其治与宣相放 ,然重迟,外宽,内深 次骨。宣为左内史,周为廷尉,其治大放张汤而善候伺。 上所欲挤者,因而陷之;上所欲释者,久系待问 而微见其冤状。客有让周曰: “君为天 子决平, 不循三尺法,专以人主意指为狱。狱者固如是乎?”周曰 :“三尺安出哉?前主所是著为律,後主所是 疏为令,当时为是,何 古之法乎!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