於是上使御史簿责魏其所言灌夫,颇不 雠,欺谩。劾系都司空。孝景时,魏其常受遗 诏,曰“事 有不便,以便宜论上”。及系,灌夫罪 至族,事日急,诸公莫敢复 明言於上。魏其乃 使昆弟子上书言之,幸得复召见。书奏上,而案尚书大行无遗诏。诏书 独藏魏其家,家丞封。 乃劾魏其矫先帝诏,罪当 弃市。五年十月,悉论灌夫及家属。 魏其良久乃闻,闻 即恚,病痱,不食欲 死。或闻上无意杀魏其,魏其复食,治病, 议定不死矣。乃有 蜚语为恶 言闻上,故以十二月 晦论弃市渭城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