弘为人恢奇多闻,常称以为人主病不广大,人臣病不俭节。弘为布被,食不重肉。後母死,服丧三年。每朝会议,开 陈其端,令人主自择,不肯面折庭争。於是天子察其行敦厚,辩论有馀,习文法吏 事,而又缘饰以儒术,上大说之。二岁中,至左 内史。弘 奏事,有不可,不庭辩之。尝与主爵都尉汲黯请间,汲黯 先发之,弘推其後,天子 常说,所言皆听, 以此日益亲贵。尝 与公卿约议,至上前, 皆倍其约以 顺上旨。 汲黯庭诘弘曰:“齐人多诈而无情实,始与臣 等建此议,今 皆倍之,不 忠。”上问弘。弘谢曰:“夫知 臣者以臣为忠,不知臣者 以臣为不忠。”上 然弘言。左右幸臣每毁弘 ,上益厚遇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