弘为人恢 奇多闻,常称以为人主病不广大,人臣病不俭 节。弘为布被,食不重肉。後母死, 服丧三年。每朝会议,开陈其端, 令人主自择,不肯面折庭争。於是天子察其行敦厚,辩论有馀, 习文法吏事,而又缘饰 以儒术,上大说之。二岁中,至左内史。弘奏事,有不可,不庭辩之。尝与主爵都 尉汲黯请间,汲黯先发之,弘 推其後,天 子常说,所 言皆听,以此日益亲贵。尝 与公卿约议,至上前,皆倍其约 以顺上旨。汲黯庭诘弘曰:“齐人多诈而无 情实,始与臣等 建此议,今皆倍之,不忠。”上问弘 。弘谢曰:“夫知臣者以臣为忠,不知臣者 以臣为不忠。”上然弘言。左右幸臣每毁弘,上益厚遇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