上曰:“古之治天下,朝有进善之 旌,诽谤之木 ,所以通治道而来谏者。今法有诽谤妖 言之罪,是使众臣 不敢尽情,而上 无由闻过失也。将何以来远方之贤良?其除之。民或祝诅上以相 约结而後相谩,吏以为大 逆,其有他言,而吏又以 为诽谤。此细 民之愚无知 抵死,朕甚不取 。自今以来,有犯此者勿 听治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