昔者弥子瑕见爱 於卫君。 卫国之法,窃驾君车 者罪至刖。既而弥子之 母病,人闻,往夜告之 ,弥子矫驾君车而出。 君闻之而贤之曰:“孝哉 ,为母之故而犯刖罪 !”与君游果园,弥子食桃 而甘,不尽而奉君。 君曰:“爱我哉,忘其口而念我!”及 弥子色衰而爱弛,得罪於君。君曰:“是尝矫驾吾车,又尝食我以其馀 桃。”故 弥子之行未变於初也,前见贤而後获 罪者,爱憎之至变也。故有爱於 主,则知当 而加亲;见憎於主,则罪 当而加疏。故谏说之士不可不察爱憎之主而後说之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