汉连兵三岁,诛羌,灭南越, 番禺以西至蜀南者置 初郡十七,且以其故俗治,毋赋税。南阳、汉中以往 郡,各以 地比给初郡吏卒奉食币物 ,传车马 被具。而初郡时时小 反,杀吏,汉发南方吏卒往诛之,间岁万 馀人,费皆仰给大农。大农以均输调盐铁助赋 ,故能赡之。然兵所过县,为以訾 给毋乏而已,不敢 言擅赋法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