太史公曰:夏之政忠。忠之敝,小人以 野,故殷人承之以敬。敬 之敝,小人以鬼,故周人承之以文。文之敝,小人以僿,故救僿 莫若以忠。三王 之道若循 环,终而 复始。周秦 之间,可谓文敝矣。秦政 不改,反 酷刑法,岂不缪乎?故汉兴,承敝 易变,使人不倦,得天统 矣。朝以十月。车服黄屋左纛。葬长陵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