其治与宣相放 ,然重迟 ,外宽,内深次骨。宣为左内史, 周为廷尉,其治大放张汤 而善候伺。上所欲 挤者,因而 陷之;上所欲释者,久系待问而 微见其冤 状。客有让周曰:“君 为天子决平,不循三尺法 ,专以人主意指为狱。狱者固如是乎?”周曰:“三尺安出哉?前主所是著为律,後主所是疏为令,当时为是,何古之法乎! 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