蔡泽曰:“若 夫秦之商君,楚之吴起 ,越之大夫 种,其卒然亦可原与?”应侯知蔡 泽之欲困己以说,复谬曰:“何为不可?夫公孙鞅之事孝公也,极身 无贰虑,尽公而不顾私;设刀锯以禁奸邪,信赏罚以致治;披腹心,示情 素,蒙怨咎,欺旧友,夺魏公子卬,安秦社稷,利百 姓,卒为秦禽将破敌 ,攘地千里。 吴起之事悼王也,使私不得 害公,谗不得蔽忠,言不 取苟合,行不取苟容,不为危易行,行义不辟难,然为霸主强国,不辞祸 凶。大夫种之 事越王也,主虽困辱,悉忠而不 解,主虽绝亡,尽能 而弗离,成功而弗矜,贵富而不骄怠。若此三 子者,固义之至也,忠 之节也。是故君子以义 死难,视死如归;生而辱不 如死而荣。士固有杀身以 成名,虽义之所在,虽死无所恨。何