贾生以为 汉兴至孝文二十馀年,天 下和洽,而固当 改正朔,易服 色,法制度,定官名,兴 礼乐,乃悉草具其事仪法,色尚黄 ,数用五,为官名,悉更秦之法。孝文帝初即位 ,谦让未遑也。诸律令所更定,及列侯悉就国, 其说皆自贾生发之。於是天 子议以为贾生任公卿之位。绛、灌、东阳侯、冯敬之属尽害之, 乃短贾生曰:“雒阳之人,年 少初学,专欲擅权,纷乱诸事。”於是天子後亦疏之,不用其议,乃以贾生为长沙王太