厉公者,陈文 公少子也,其母蔡女。文公卒,厉公兄鲍立,是为桓公。桓公 与他异母。及桓公病, 蔡人为他杀桓公鲍及太子免而立他,为厉公。厉公既立,娶蔡女。蔡女 淫於蔡人,数归,厉公亦数 如蔡。桓公之少子林怨厉公杀其父与兄,乃令蔡 人诱厉公而 杀之。林自立,是为庄 公。故陈完不得立, 为陈大夫。厉公之杀, 以淫出国,故春秋曰“蔡人杀陈他”,罪 之也。